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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食品又获大连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示范单位称号
文章来源: 烟大船票网 发表时间:2011-09-06

远洋食品又获大连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示范单位称号

     在大连市召开的全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示范单位表彰会上,远洋食品荣获“2010年度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示范单位”称号,这是该公司继去年荣获大连市首批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示范单位后,再度获此殊荣。

多年来,远洋食品坚持质量第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质量保证体系要求,以过硬的质量管理水平,赢得客户信赖。同时,他们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切实加大现场卫生监督管理及产品监督检验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确保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该公司继通过了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后,于2010年初又获得IFS《国际食品标准》体系的认证,这是产品直接进入欧盟商超的通行证,标志着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又迈上新台阶。
大连市于2009年10月在全国率先开展“树立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示范单位活动”,在全市28大类QS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范围内,通过甄选,培育了一批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产品质量稳定、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企业,组织相关企业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现场观摩体验、学习借鉴,引导企业建立起全过程食品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市民吃上放心食品。荣获“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示范单位”称号的,必须是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年以上、以内销为主的企业,综合考虑其类别、规模以及区域示范意义,通过质监部门的严格考核评选而出。今年的评选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又有提高,对示范企业质量安全控制的具体要求更为严格。根据《大连市创建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及《大连市创建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示范单位评定标准》,经县区局推荐,市局组成专家组对全市1600余家食品企业进行了管理体系和加工现场考核等两轮严格的考评,最终包括远洋食品在内的22家优秀企业脱颖而出成为示范单位。

-----远洋食品又获大连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示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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