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烟大船票网>新闻>大连湾新闻>正文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大连港口条例》旅客严重滞留将启动应急预案
文章来源: 烟大船票网 发表时间:2011-10-31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大连港口条例》旅客严重滞留将启动应急预案

     刚落幕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大连港口条例(草案)》,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此次修订着重增加了“应急预案”条款,港口经营人必须依法制定多项预案。其中,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备受关注。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大连港口条例(草案)》对促进我市港口规范管理和发展,提高港口竞争力,发挥其在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规定要求,“港口发生货物事故、旅客严重滞留或者自然灾害时,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事故等级和危害影响程度,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同时,《条例(草案)》还对港口主管部门做出了依法制定应急预案的规定,强调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

  《条例(草案)》还规定,从事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的港口经营人,应当采取保证旅客安全的有效措施,向旅客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保持良好的候船环境。客运船舶不能按时运输旅客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及时发布公告,疏散旅客,做好船期变更和旅客退还票等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大连港口条例》旅客严重滞留将启动应急预案

 

大连船票售票地址:大连火车站东侧出口桥下(大连港售票处)
订票热线:0411-39622988 传真:0411-39858800-0288
版权所有:烟大船票网 辽ICP备110016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