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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停车场收费新标准今起试行
文章来源: 烟大船票网 发表时间:2012-03-01

大连市停车场收费新标准今起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我市出台《关于调整我市经营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并于今日起试行。市内四区和高新区辖区内的经营性停车场,必须到市物价局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并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按新标准收费。

       此次调整范围包括市内四区和高新区依法设立的占道、露天、室内、专业配套、封闭住宅小区、旅游景点及各类市场等类型的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在保持封闭住宅小区、旅游景点和夜间停车收费标准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将白天公共场所的占道、露天和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为计时、划类区收费。城市中心区划分为两个收费类区,一类区主要是指城市繁华地段,大型商场、酒店等交通拥堵,停车需求大的区域;二类区是指一类区以外的城市区域。一类区的收费标准高于二类区,同一区域内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的原则确定。通过实行计时收费和差别费率,把车辆引导到路外或地下停放。交通枢纽、地铁、轻轨换乘站及医院独立封闭的停车场实行低收费政策。除占道停车场或另有规定外,各类停车场停车不满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

    为做好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核定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规范办理收费许可证行为的通知》。据介绍,对停车场的重新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新的收费办法今日调整启动后,停车场不会立即按新标准收费,而将根据审核进度陆续实施。

——大连市停车场收费新标准今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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